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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《关于对群众举报“渭南市潼关县潼金公司505坑口承包企业非法盗矿,造成秦岭生态环境严重破坏”情况进行核查整改的通知》(陕秦岭办函〔2021〕186号)和《关于印发<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销号办法>的通知》(陕秦岭委〔2020〕6号)要求,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有关情况进行公示。
一、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反馈的问题
潼金公司505一坑现场搭建有构筑物,并堆放大量开采出的矿石,经查询《陕西省秦岭区域采矿、采砂企业(持证类)目录》,无“潼金公司505一坑”采矿权登记,且不在潼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现有所属矿权的范围内。涉事承包企业不知敬畏,无视法律,心存侥幸,存在非法盗采和大面积破坏植被行为。
二、整改目标
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任务,并做好长期监管工作。
三、整改措施
1.封堵坑口,并对其违法勘查行为进行立案查处。
2.拆除搭建构筑物,覆土复绿恢复土地原貌,并对其违法占地行为进行立案查处。
四、整改时限
2021年12月31日。
五、整改措施落实情况
1.关于第1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。2021年11月27日,由渭南市生态环境局潼关分局牵头,潼关县自然资源局、公安局、应急管理局、矿山综合执法局等单位配合,对该坑口进行了封堵。2021年12月3日,潼关县自然资源局向潼关县潼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下达了《责令停止自然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》,12月4日对该企业的无证勘查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,12月10日下发了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,责令停止违法矿业行为,并处罚款10万元的处罚,12月14日该企业全额缴纳了罚款,12月15日结案。
2.关于第2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。2021年10月14日潼关县自然资源局对该企业违法占地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,11月12日下发了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,责令拆除违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和构筑物,恢复土地原状,并处罚款8万元,11月29-30日,该企业自行全部拆除了违法建筑物和构筑物,共拆除违建14间,现场已全部覆土复绿恢复土地原状,12月15日该企业全额缴纳了罚款,12月17日结案。
六、整改完成时间。2021年12月
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,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js06金沙申请优惠大厅反馈,并提供联系方式。直接送达的,以送达日期为准;邮寄的以邮戳为准。
公示时间:2022年5月13日至2022年5月19日,共7天。
受理单位:渭南js06金沙申请优惠大厅
监督电话:0913-2931671联系地址:渭南市市民综合服务中心主楼5楼501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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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5月13日